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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演唱会求票帖子后,我收到了这样一条私信……

更新时间:2025-04-11 12:09  浏览量:9

一场精彩的演唱会是情感与梦想的交汇点。近年来,演唱会市场热度居高不下,“抢票”关键词频频霸榜热搜,热门明星演唱会“一票难求”。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利用歌迷求票心切的心理,对其实施诈骗。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以转让演唱会门票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在校大学生小王(化名)系某明星的“真爱粉”,想通过官方渠道购买演唱会门票未果,于是在某社交平台发布求票帖子。不久,一名“歌迷”私信小王称自己抢到了门票,但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观看,可以将门票转手给小王。

添加微信后,对方发送了正规购票平台发货截图,并再三表达出不能前往现场的遗憾,同时请小王帮自己带应援灯前往现场,并代购一些纪念品。闻言至此,小王不疑有他,爽快付钱。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小王没有收到门票,反复催促后,对方竟然失联。小王立即意识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抓获归案后,发现除小王外还有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被害人均表示,2人的诈骗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同时因期待的演唱会落空,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情感伤害。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是一对情侣,2人看到演唱会市场火热,很多人抢不到门票,便产生了诈骗牟利的念头。他们专门挑选热门场次的演唱会下手,从网上搜罗别人抢到票的图片、视频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同时也在求票的帖子里挨个私信,说自己手上有多余的门票。

在引导被害人添加刘某某的微信后,主要通过2种方式诈骗:一种是2人相互配合,由杨某某冒充票务代理,伪造聊天记录,由刘某某发送至被害人,让被害人相信刘某某有正规购票渠道;另一种是由刘某某冒充资深粉丝,假装自己抢到票后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前去观看,只能将门票转手。同时,刘某某还会主动使用粉丝之间的共同语言来增加可信度,让被害人放松警惕,购票付款。为拖延时间,他们还会给被害人发送快递,里面放上卡片本子等便宜的小物件,假装已将门票寄出。当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将其拉黑或删除。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在短短1个月的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诈骗4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近万元,并将所骗的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挥霍一空。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2人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十五日,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相应罚金,判决已生效。

音乐节、演唱会多实行实名制购票,禁止转赠买卖,粉丝们在购票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内部人员”和“内部渠道”所迷惑。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同时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为查处犯罪、挽回损失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