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思说法 | 演唱会放出“内部门票”?!你抢(shang)到(dang)了吗?
更新时间:2025-04-24 03:43 浏览量:2
这几天,
你的朋友圈被周杰伦演唱会门票
刷屏了吗?
火爆的演唱会门票总是一票难求,
朋友圈里的抢票成功的截图,
总是吸引着求票心切
却希望落空的歌迷。
我的抢票
朋友圈的抢票
这时如果你刷到
有“票务经理”能代拍抢票,
你会想再努力一把吗?
要当心!
这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追星陷阱”。
阿青是一名的00后,
他热爱音乐,
喜欢到各地看演唱会。
一天,没抢到票的他无意间在某平台上看见了“票务经理”还有渠道票可以购买,于是阿青便加了对方微信联系,并转账买了一张门票。
可当阿青兴冲冲来到检票口时,却被告知买了一张假票,他愤怒地想要联系“票务经理”,却发现已经被拉黑删除了。
心情低落的阿青
恰逢此时经济比较困难,
便也想冒充“票务经理”
骗点钱花、挽回损失。
于是,阿青将该“票务经理”的头像和昵称复制到自己一个很久没有使用的微信上,把自己的微信也伪造成票务微信,在朋友圈打造“内部票务经理”人设,还专盯周杰伦、林俊杰等热门演唱会抢票节点,在朋友圈刷屏“余票秒抢”“代抢成功”等PS截图,伪造有渠道获取演唱会门票的假象。
同时,阿青会在各大社交媒体发布代抢演唱会门票的信息,等待购票人员的添加好友申请,还编造话术安慰没抢到票的人,声称“我们都是做长久生意的,不会骗你的”“你的心情我理解,等我好消息!”,以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让他们支付购票钱款,等钱款到手便“人间蒸发”。
阿青的“票房”一路飘红,
最多的一笔就收入7600元。
短短半年间,
共骗取了人民币上万元。
诈骗罪的本质在于
“非法占有+欺骗行为+财产损失”。
本案中,阿青通过伪造身份、虚构票源、编造交易记录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能购得稀缺门票”的错误认知,进而自愿交付钱财。
值得注意的是,
此类“票务诈骗”具有以下特征:
1
精准锁定群体,利用粉丝对偶像的情感寄托和抢票的迫切心理,通过话术迷惑粉丝、增加焦虑;
2
技术伪装性强,伪造微信身份、朋友圈动态、交易截图等,增强可信度;
3
小额多次作案,门票金额多设置为数千元,也有设置百元“代拍费”的套路,让买家放松警惕。
小思提醒
对演唱会的热情常常让没抢到票的粉丝们到处“蹲票”,但比抢不到票更难受的是钱还被骗了!在此,小思为追星人们准备了“避坑四件套”:
01
认准官方渠道,演唱会门票应通过正规票务平台购买,切勿轻信“内部人员”“特殊渠道”;
02
核实身份信息,对自称票务经理、门票代拍者,可通过企业官网、官方客服验证其身份;
03
保留交易证据,转账时备注用途,保存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一旦受骗及时报警;
04
理性消费,面对“限时抢购”“绝版门票”等话术,保持冷静,避免冲动支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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