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延续!年内141家私募收函,还有知名歌手旗下机构被警示
更新时间:2025-04-27 21:26 浏览量:4
又有一批私募被中基协注销。4月25日,中基协发布公告,一连注销5家私募机构。拉长时间看,年初以来已有437家私募注销。问题私募离场的同时,141家违规私募也因踩监管红线被“点名”,部分机构年内先后被“点名”2次,更有机构被罚款超百万元。有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在侵害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违规可能更为明显,对私募实施强监管,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稳定资本市场的必要举措。未来在机构自律、合规监管层面,建议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数字化监管,同时对私募高管、基金经理采取较深刻的警示教育。
400余家私募退场
4月25日,中基协发布公告指出,深圳市宏盛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润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麦田(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5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整体来看,中基协官网显示,截至4月27日,年内共有437家私募被注销,其中172家为主动注销,244家被协会注销,20家为12个月无在管注销,1家为依公告注销。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强监管是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保障,一些管理不规范、资金规模偏小甚至涉嫌违规的私募被市场淘汰,也是扶优限劣、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
知名歌手关联私募被警示
一批私募退场的同时,近期,监管也“点名”一批存在违规行为的私募机构。值得注意的是,由知名歌手胡海泉作为实控人、法定代表人的私募也在近期被“点名”。
4月23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乾祥海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两家机构均涉及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等问题,后者还被指出存在未在基金募集期间,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中基协显示,北京乾祥海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均为胡海泉。4月24日,账号“北京海纳百泉基金”在微博回应称,所警示内容为2017年之前就已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完成自查自纠并完成验收,并没有给任何投资人造成损失,目前基金健康正常运营。
与上述私募一同被出具警示函的还有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事由分别包括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借款的余额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20%;对个别投资者未穿透核查、适当性管理工作不到位等。
年内141家私募被“点名”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7日,年内各地证监局、中基协合计对141家私募发布监管函或协会处分。综合来看,多家机构涉及问题包括未按规定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存在未谨慎开展基金宣传推介的情形等。
值得注意的是,思梵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思梵”)曾先后遭到中基协、浙江证监局“点名”。2月14日,中基协指出杭州思梵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义务;未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审查要求等,决定对其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3个月。4月18日,杭州思梵又被浙江证监局指出,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投资管理,未对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定期报告等,被出具警示函。
另外,年内更有私募背上百万罚款。例如,广东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迪投资”)在4月17日被广东证监局指出,存在未按规定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被出具警示函。同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华迪投资挪用基金财产、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违法事实,对华迪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
王红英表示,问题私募在“募、投、管、退”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一定违规行为,其中在侵害投资者权益方面可能更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夸大收益,退出环节存在跑路行为,逃避自身责任等。因此,对私募实施强监管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稳定资本市场的必要举措。
4月23日,北京证监局在最新发布的《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第八期)中,也公布了辖区私募在产品“募、投、管、退”等环节遇到的典型问题。常见问题来看,基金募集环节包括基金未备案;合格投资者人数超出限制;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等。
同时,基金投资环节的典型问题则包括不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将其他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等。在基金管理环节存在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地履行管理职责;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等。在基金退出环节则有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基金赎回等典型问题。
在王红英看来,过往私募乱象情况较严重,未来在机构自律、合规监管层面,建议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数字化监管,强化“募、投、管、退”链条的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科学监管。同时,建议对私募高管、基金经理采取较深刻的警示教育,进行合规教育培训,通过考试、现场监管,压实具体业务中的规范性。只有如此,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 郝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