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病假时看演唱会被辞退,法院判了:辞退合法索赔驳回
发布时间:2025-05-02 10:12:11 浏览量:4
劳动者依法享有休病假的权利,然而,若将这一权利滥用,法律可不会 “买单”。近日,一起因员工滥用病假引发的劳动纠纷二审宣判,引发广泛关注。
员工周某以腰痛、只能卧床无法上班为由,长期向公司请病假。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4 年 3 月 17 日林俊杰在杭州举办演唱会,本该卧床养病的周某竟出现在现场。演唱会结束后,她依旧以相同理由继续休病假。经公司调查发现,周某在请病假期间多次乘坐高铁跨省出行,不仅参加了演唱会,还现身亲友婚宴,这与她在公司核实时坚称自己卧床在家的说法大相径庭。
深入核查后发现,周某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期间,从三家三甲医院开出 11 张病假单,累计达 82 天病假。但就诊记录表明,她仅仅患有轻度腰椎间盘突出。期间公司曾陪同她就医,医生明确表示其病情轻微,不应出现长期肢体麻木、只能卧床的状况。基于此,公司以周某弄虚作假、构成旷工为由,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将她辞退。不久后,周某入职另一家公司并正常工作。
从法律视角看,病假欺诈可能面临三重风险:一是构成《劳动合同法》中的"严重违纪",企业可合法解雇且无需补偿;二是若虚构病情骗保,或将触犯《社会保险法》第88条;三是伪造医疗机构证明的,可能涉嫌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2023年上海某区法院数据显示,此类纠纷中劳动者败诉率高达87%,关键就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既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背了劳动者应秉持的诚信、敬业原则。公司辞退周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遂驳回了周某向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
其实企业防范此类风险只需要构建"三道防火墙":首先应建立病假复核制度,对超过5天的病假要求三甲医院复诊证明;其次可引入第三方背调,通过合法途径核实就诊记录真实性;最重要的是完善《员工手册》,明确将虚假病假列为严重违纪行为。某跨国药企的"病假面谈"制度值得借鉴——由HR与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访长期病假员工,既体现人文关怀又能有效核验。
这起案例无疑给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对于劳动者而言,应珍惜并合理使用病假权利,遵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完善的病假管理制度和严谨的核查机制不可或缺。大家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在工作中,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