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老狼回忆青春,一头长发的流浪歌手,追到、娶到同桌的你
更新时间:2024-08-18 14:30 浏览量:55
1992 年的一天,高晓松觉得自己组建的乐队还差一个主唱,就跑到老狼的家中,非得要听老狼唱歌。
老狼勉为其难地给他唱了张雨生的《天天想你》,还有马兆骏的《我要的不多》。刚唱完,余音缭绕,高晓松拍着大腿说:“行,就你了!”
就这样老狼成了青铜器乐队的主唱,乐队里还有蒋涛和高晓松。这些学生乐队在当时还是地下演出,不敢正大光明地出现在公众面前。
他们三个人就抱着吉他等乐器每天晚上跑酒吧,要不就是给像唐朝、黑豹、呼吸乐队和老崔,这样的乐队做暖场。
有一次跨年晚会结束了,老狼他们乐队也演完了,他就与女友在台下看演出。他喝着酒,看着自己喜欢的乐队演出,心里美滋滋的。
突然他扭头一看,瞄到了“崔健”。老狼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忍不住大声叫了老崔。老崔礼貌地回过头,冲着师弟点头微笑。老狼顿时觉得身上暖暖的,更加努力地做“地下乐队”主唱。
很快,老狼他们等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1994年他们参与了大地唱片《校园民谣1》的录制,老狼唱了高晓松的三首歌。
《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和《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夜之间我老狼出了名,也成了歌星,尤其是在校园里,他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那个时期,学生们唱齐秦、李宗和罗大佑的校园歌曲,如今老狼的这几首校园民谣成了学校的主旋律,很多学生都模仿他们背着吉他,甩着长发,四处唱属于自己青春,还有歌颂自己兄弟的歌曲。
1995 年,红得发紫的老狼上了春晚。他回忆说,因为他的这个“老狼”中的“狼”字不太文雅,春晚的字幕上“狼”变成了“郎”。
就这样他酷酷地唱了自己的成名曲,但是太紧张了,也太兴奋了, 他觉得自己唱得很糟糕,也有跑调的地方。
那段经历对于老狼来说,也特别有意思,让青春岁月充满了激情,也让它好好燃烧了一把。人们记住了他的形象,回味他的歌,老狼成了那个时代的经典与回忆。
当初他是以流浪歌手的形象行走于江湖。他那时觉得背着一个电吉他,留着长头发,酷酷的。有时他还会不修篇幅,一脸的邋遢相,但是流浪歌亲走在校园里回头率特别高。
也正是这样,一个流浪的歌者,遇见了自己的初恋,而且还把初恋娶回了家,宠了几十年。
那时,两个人还都是这样高三的学生。他曾经天天骑着车去女友家楼下晃悠,骑车带着女友满北京胡同地转悠。不过两个人分分合合地,经历了很多磨难,而且就像琼瑶阿姨的小说那样峰回路转,情意绵绵。
女友提出分手,老狼就最后一次送她到汽车站。女孩上了车,他泪眼婆娑,就是没有勇气去追。他说,如果自己追了,那就太电影了。
其实,在青春期里谈恋爱,还不懂怎么去保护这份感情,只会默默地忍受失恋的痛苦,把祝福送给心爱的人。
后来,这个女生又与老狼再续前缘,也成了他的老婆。老狼都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了娃,做了奶爸,享受天伦之乐。
老狼评价过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成名之路。他认为,“校园民谣”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标签,在时代的冲击之下,他已经永远和这个标签联系在一起了。
当年《同桌的你》红遍全国,老狼成了校园里新生代的偶像,俘获了当时年轻一代的心。1995年,他发行了首张个人专辑《恋恋风尘》。
这么多年来,老狼一直保持着并不频繁的发片频率。他的作品虽然不多,但每首都是传唱的经典,每张专辑的品质都受到业界的一致肯定。
高晓松这样评价那个“睡在自己上铺的兄弟”:
“老狼是没有被时代改变的人。他是一个不管在多么喧嚣的时代里都能安静唱歌的典范。”
不错,老狼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在音乐道路上稳步发展。他爱音乐,也不会随波逐流,让自己越来越沉迷于浮躁与浮夸的世界中。他坚持自己的风格,也从未走出人们的视线。
青春真的很美好。在这段不可复制的旅途当中,也许我们孤独前行,也许我们挥泪告别。但是,我们拥有独一无二的记忆,有爱,有梦想,也有遗憾。
不管走在青春的道路上,我们经历了什么,它都是最闪亮的日子,也激情燃烧的岁月。
这段岁月属于我们,属于每个热爱生活和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