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9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5名
更新时间:2024-10-10 10:14 浏览量:6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5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9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人员需要在报名前取得有关证书。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公招的美术类、思政类、公共基础课类教师工作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临空经济区校区,地址: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舞蹈类教师工作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四川音乐学院官网(https://www.sccm.edu.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09:30至10月12日24:00。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5430200(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5430120(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来源:成都人社局
★主管:成都市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主办:服务促进科
★编辑:小珂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