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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遗产,为什么不到7000万?

更新时间:2024-10-19 00:00  浏览量:1

梅艳芳的遗产,为什么不到7000万?

不觉间,梅艳芳离开我们已经21年。

如果她还活着,今年已经61岁了。10月10日是她的生日,维多利亚港的“香港女儿”雕像下,仍有怀念她的歌迷为她献上花篮。

香港有过很多女明星,“香港的女儿”只有梅艳芳一个。只有她的铜像和李小龙一起,树立在香港的星光大道上。在世40年,她连续5届拿下“最受欢迎女歌手”,共计开过292场演唱会,是第一位夺得“歌后”及“影后”的香港女艺人。她去世后,整个乐坛甚至都再无人像她一样,扛得起巨星的旗帜。

与这一切格格不入的是,这位生前荣光无限的女星,去世多年后再一次因为钱,被卷入舆论风波。

冥诞刚过4天,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女士因再被申请破产,登上娱乐新闻头条。事情背后的原委,无外乎还是梅母屡屡兴讼争夺女儿遗产及提高生活费,因而欠下巨额诉讼费。早在2012年,梅母就曾被法院颁令破产,破产期4年后完结。

覃美金女士今年已经百岁。梅艳芳去世21年,覃美金便闹了21年,只因梅艳芳没有把遗产全部留给她。这位高龄老人,为此不惜当街拉横幅,媒体前大哭卖惨,拍卖女儿内衣等,官司打到自己破产也在所不惜。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或许莫过如此。即便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认可,生育你的那个人仍旧有可能并不爱你。梅艳芳与母亲的关系,在此不多做讨论。无外乎,是一个现实版的“樊胜美”故事。

在早期,港台娱乐圈中梅艳芳这般带着原生家庭枷锁,为替父母还债而出道的艺人并不少见。向太近期便在直播中讲述过,自己被母亲逼迫做歌女的故事。更年轻一辈的蔡少芬、吴奇隆、林依晨、张韶涵等,也都有过类似经历。

从另一个层面上观察,黄金时代的港台娱乐圈至少还是草根阶层的梦工厂。出身贫苦之辈,靠着个人天赋和努力,就能乘着时代的风浪翻身崛起。而现在的内娱,俨然已是粉丝打投和富二代带资出道的新型叙事了。

在这场争产风波中,我真正关心的还是钱的问题。或许因为时间久远,关于梅艳芳到底留下了多少遗产,莫衷一是。比如近期的新闻中,多家媒体就用了“当时市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资产”的说法。

而2004年初,梅艳芳刚刚故去之时,有香港媒体估算其遗产仅约一千万港元。等到了2006年,《北京晨报》的一篇报道给出了总值约6800万港元的准确说法。这个数字,来源于梅艳芳遗产管理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高院公布的消息。其中分别为日本、新加坡、伦敦各一处房产,香港本地三处房产,以及300多万港元现金。

以上的数据不一,以及现在网上流传的2亿遗产等说法,背后应该有物业升值的缘故。

根据2006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交代的遗产详情,这些资产被分为了四部分,通过信托管理。一部分作为母亲覃美金的生活费,每月按7万港元额度支取;一部分给梅艳芳的外甥和侄女作为教育基金;有两处房产赠送给了自己的好友、造型师刘培基;覃美金女士逝去后的剩余资产则捐给某佛学会。

尽管各种新闻中称梅母贪心无度,这些年不断打官司将生活费从7万港元,提高到25万港元(约合23万人民币),仍不满足。但我依旧为梅艳芳的遗产只有6800万港元,而不解或者惋惜。

梅艳芳的出道,正逢群星闪耀的香港娱乐黄金时代。唱片、影视业无不繁荣昌盛,顶级明星辈出,足以称得上东方好莱坞。梅艳芳自18岁出道,唱片几乎张张白金,据说累计销量达千万张,开过近300场演唱会,场场火爆,还拍过36部电影。而6800万港元,换到前几年的内娱,甚至不足某些流量小花阴阳合同一半的数额。实在让人扼叹。

再细扒梅艳芳生前的商业版图,又恍若另一个世代光景。不同于现如今的流量明星,动辄旗下便关联几十家商业公司,某些一线大花甚至能撬动资本上市。搜索新闻,梅艳芳时代的艺人,大多数的投资也就是炒楼花。

据报道,梅艳芳为外界所知的两笔重要商业投资,是1987年与兄长以400万开狗厂,最终欠债倒闭;2000年,赶了一把科网热潮,和曾志伟、谭咏麟、陈百祥合组成立了一家东方魅力公司,并在港交所上市。该公司大致类似于现如今的明星IP业务上市,结果很快科网热潮破灭,梅艳芳亏损200万退股收场。

顶级天后做实业投资狗厂,天王级巨星上市资本市场不买账。搁到现如今网红都能美股IPO的时代,实难想象。

香港电影业井喷式发展的时代,其实也是黑势力横行影坛的乱世。那个年代再顶级的天王巨星,某种程度上,也不免扮演下某些资本的工具人。相反,一个顶级流量能左右背后资本,撑起一整部电影、一整家上市公司的故事,是2010年以后的内娱才诞生的“新传奇”。

梅艳芳之外,香港那些年的破产新闻,现在回看也都是平平无奇——钟镇涛楼市高峰期借贷买楼,而后金融风暴最终欠债2.5亿;刘德华成立自己的公司,投资电影欠下巨债。比之某大陆“女巴菲特”违规杠杆操作,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只能说一句太老实。

梅艳芳在江湖上被称一声“梅姐”,缘于那一代草根艺人独有的江湖侠气。据说,遗产之所以不丰,也因她为人豪爽、仗义疏财的脾性。离去的2003年,病重的她为筹集善款,组织了抗击SARS的演唱会。感慨当年那些艺人纯善、质朴的同时,也不由感慨香港娱乐圈的繁华远去。

梅艳芳是最能代表那个年代香港精神的人之一。她的成功,综合了天时地利人和。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经济腾飞的年代。香港经济从低端的制造业向金融业、服务业成功转型,跻身为全球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大量的资金在涌入,使得娱乐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投资。在包容和开放的氛围下,这里聚集了一大批人才。空前的黄金时代,才造就了梅艳芳这样一位“香港的女儿”。

只是一切时移世易。这些年,香港TVB大裁员,如惠英红、吴镇宇这样的老牌艺人都要纷纷北上做综艺节目评委,大佬曾志伟给内地网红小杨哥站台,佘诗曼、邓萃雯、蔡少芬等被曝在港剧中每集只有几万港元片酬,内部一部戏赶上香港工作十年。

开句玩笑话,如果梅艳芳的母亲生活在内地,其实都无需打官司,上一上内地母女关系的真人秀综艺,都可能有几百万的酬劳。

相比起感叹梅艳芳母亲的争产故事,我更感叹“香港女儿”时代的戛然而止。一起争产新闻的背后,其实是一段岁月的就此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