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真爱粉遇假“黄牛”,“音”谋诡计需警惕
更新时间:2024-10-25 10:50 浏览量:22
这个春天,赴一场“青春之约”。当各类演唱会接踵而至,“一票难求”的门票却成了歌迷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一道关卡。瞬间秒空、手慢则无的现象,让不法分子瞅准了“商机”,抓住粉丝急切求票的心理,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今天小编要讲的这个案件,就是从朋友圈的一则消息说起。
瞄准商机,朋友圈售票精准狙击
多少人的青春里,都有一首周杰伦的歌。2024年4月18日至21日,周杰伦即将在杭州举办演唱会。消息一出,粉丝们摩拳擦掌,门票瞬间秒空。没有抢到票的张磊,正苦苦在朋友圈求票,无意之间刷到了一则票务信息。
“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二张低价出”。
见此消息难掩内心激动的张磊立马与信息发布者俞某联系,询问门票信息,暗想只要价格不太离谱一定拿下。俞某告诉张磊,“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火爆,其有内购渠道可以拿到门票,先付款后出票,代购价4000元一张”。黄牛票溢价高、风险大,正当张磊犹豫之际,俞某补上一剂“强心针”:“官方出票,未出票全额退款。”正规渠道出票、全额退款保障、熟悉好友背书,张磊立马慷慨解囊为青春买单,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以及钱款全部发给了俞某。
演技精湛,变身受害者躲避退款
下单后,张磊满心期待与偶像的会面,甚至已提前想好了朋友圈文案,就等演唱会的到来。随着时间推移,演唱会开唱在即,门票却迟迟未出。张磊一次次联系、催促俞某询问出票事宜,俞某安抚张磊稍安勿躁,因为门票需求量大信息输入进度较慢,在演唱会前一定能够拿到票。张磊一次次吃下俞某给的定心丸。
2024年4月18日,周杰伦演唱会准时开唱,张磊却在漫长的等待后与偶像失之交臂。低落的张磊去不成演唱会,看在朋友的份上不愿埋怨俞某,只是联系他要求按照事先约定全额退款。谁曾想,俞某却告诉张磊“上游渠道商在演唱会开场前跑路,目前正在努力联系中”,并多次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在与张磊多日交涉后,俞某最终选择消息已读不回。冷静下来的张磊回想过往,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网恢恢,假黄牛终因诈骗入狱
公安机关立案后调查发现,俞某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俞某没有稳定工作,经济拮据,好吃懒做的他在刷朋友圈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人在感慨周杰伦的演唱会门票难抢,于是想到了虚构有门票渠道骗钱的方法。
此后,俞某在朋友圈大量刷屏周杰伦演唱会的票务信息,并让朋友帮忙转发,短短一个月就骗得他人钱款33400元。俞某拿到钱后,将所有的钱都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待买家催促后,俞某就谎称仍在录入信息等拖延时间,待演唱会开场后就编造渠道商跑路等理由,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企图逃避惩罚。俞某心存侥幸想赚“快钱”,法网恢恢终难逃刑罚。
案发后,俞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母亲已赔偿全部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俞某自愿认罪认罚。
2024年10月16日,由新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俞某诈骗案,新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检察官说法
•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购票请认准官方网站实名制认证购买。警惕各类“票务”、“代拍”、“黄牛”,不要轻信社交平台中“内部渠道”“低价转让”“粉丝福利”等言论。
•凡是绕开正规平台,通过私下交易方式或者以各种理由要求反复付款、退款交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警惕各类套路,对订票信息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正规票务公司客服进行核实,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供稿:沃洲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