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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新东方红》的主创人员,请听我说

更新时间:2024-11-02 12:44  浏览量:34

云朵终于火了,前脚和刀郎的“师徒门”还没结,后脚又因为演唱根据《东方红》改编的歌曲《新东方红》而名声大噪,当然同时“火出圈”的还有词曲作者,以下就简称主创人员吧。昨晚我刷到几个短视频,都是质问或者说是“骂”他们的,主要观点大同小异,最核心的有这么几点:第一,《新东方红》把原《东方红》第一句“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改成“东方红,中国红,开天辟地大救星”,故意以模糊的语言淡化毛泽东主席;第二,歌词“改革开放冰雪融”,刻意诋毁前三十年,否认前三十年的伟大功绩;第三,全歌通篇不提“人民”二字,也没有毛主席的名字,完全背离了《东方红》的宗旨。上述观点有没有道理,相信广大网友心中自有公论。我这里只想和他们谈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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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词曲作者唠唠嗑。首先,不管你们承不承认,既然《新东方红》这首歌歌词里出现了“东方红”、“大救星”之类标志性的词语,特别是起了这样一个名字,那它就是歌曲《东方红》的改编,对吧?人人都知道,改编作品是要经过原著作权人同意的,那《东方红》的著作权人又是谁呢?我想,作为有一定资历的音乐人,你们不会不知道这首歌的前世今生吧?她是当年在陕北民歌的基础上经农民歌手提炼整理而成,是陕北人民自发地用歌声唱出来的心声,建国后迅速以其巨大的感染力唱遍全国,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心声。可以说,她是人民集体创作的。那么,你们擅自改编有没有经过人民尤其是陕北人民同意?是经过什么程序得到同意的?退一万步说,有没有经李有源、公木后人的同意?要是没有,那就不是创作自由或文艺批评的问题了,那可是违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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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云朵。你冤吗?我觉得不冤。因为无论你出于什么动机,你首唱了这首侵权作品,你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首侵权作品的传播,因而也是违法的!但是,你又有点冤。因为你只是个歌手,以你的阅历,我相信也不会有什么幕后深层原因,可能想“火”吧,却一不小心,掉“火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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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愿把别人想的太坏,毕竟这世上绝大多数人还是好的。因此,我不知道、也不愿知道改编创作这首《新东方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和背景。我想,创作也罢,演唱也好,大约都是为了能“红”、快“火”吧,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不容易,能红能火当然是件好事。但是,我要说,在中国,无论干什么,有两条红线千万不能触碰:一条是法律的红线,一条是民意的红线。如果碰了,前者可能让你万劫不复,后者则有可能使你身败名裂。要是都碰了,你们说会怎样?所以呀,想红想火,还得踏踏实实去做。《春天的故事》、《走进新时代》不都挺好吗?你们也可以弄个《秋天的音符》或者《冬天的狂想》不也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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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日只求“红”与“火”,殊不知:大红之日往往是你被别人端上餐桌之时;大火之际往往立身火坑边缘。这就是人生。

做人,还是立身中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