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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凡 | AI音乐技术的法律风险反思

更新时间:2024-08-25 22:06  浏览量:46

当前,AI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对创意领域带来了剧烈的冲击。AI生成内容在形态和表达方式上与自然人创作的内容日趋接近,甚至已经能够生成在人类看来具有创意性的作品。音乐产业同样无法避免这场变革。从AI歌手到AI生成音乐,高速发展的新兴技术重塑音乐制作传统框架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同样值得深思。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和法律资源,积极探索新的机制,自主构建AI音乐市场的黄金标准——力求在推动AI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确保人类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AI技术在音乐产业的运用

理解AI技术在音乐产业的应用是分析其所带来的法律和伦理问题的基础。在音乐领域,对于AI技术较为早期的运用是文本转语音(text-to-speech)和歌唱转换(singing voice conversion)等AI程序,其通过分析用户上传的小段音频样本,便能在短时间内较为精准地模拟音频样本中的人声特征,从而使得用户可以“操纵”任何人的声音,使其说出特定的话语或演绎特定的歌曲。相比此前的人声模拟技术,AI通过深度学习解决了包括发声自然程度、多音字语境理解等诸多难题。去年,“AI孙燕姿”因其酷似歌手本人的声音和“翻唱”曲目风格的多样性而迅速走红。同一时期,一首名为《真心流露》(Heart on My Sleeve)的歌曲也在流行音乐界引发了剧烈的反响;这首由创作者利用AI程序模仿知名歌手德雷克(Drake)和威肯(The Weeknd)的声音来“演唱”的作品,短短几天便在各大流媒体平台斩获数百万播放量。

除了AI歌手,AI音乐生成平台也是AI技术在音乐产业中的一项重要应用。AI音乐生成平台与AI文生文和文生图的使用方法类似,其能够基于用户输入的描述性文字提示在数十秒内生成一首完整的“原创”歌曲,直接跳过利用人力进行作词编曲,甚至配器混音的所有步骤,极大地简化了音乐创作的流程,降低了其专业门槛,使得非专业人士也有机会创作出专业级别的音乐作品。

AI音乐技术的井喷式增长,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法律纠纷的激增。其中最近的一个案例发生在今年六月,包括美国三大唱片巨头在内的多家唱片公司将Suno和Udio这两家AI音乐生成领域的头部平台分别告上法庭,指责这些AI音乐生成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大量歌曲来训练其AI模型,从而侵犯了唱片公司所拥有的音乐版权。

AI音乐技术和法律与伦理问题

首先,AI模型的训练往往基于海量的数据资源,这通常意味着需要使用他人拥有的音乐作品,而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使用极有可能构成对他人音乐作品版权的侵犯。然而,仅仅通过删减涉嫌侵权的训练数据或是单纯依赖取得授权及公有领域的数据集,很难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数据集的每一次删减都意味着AI模型的重新训练,这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极高的成本和资源消耗。另外,要想使得AI模型生成真实且自然的音乐,只能通过投入海量的、种类丰富的训练集,而在此过程中如果刻意排除某些特定数据,则有可能严重影响生成内容的质量。因此,探索如何利用法定许可等手段,在保护音乐创作者和版权所有人的权益与AI音乐技术发展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是当前AI技术飞速发展背景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除了版权问题以外,AI生成音乐,尤其是基于AI模型对于特定歌手的精准模仿所生成的音乐,还面临着独特的挑战和问题。与肖像权类似,歌手对其声音也拥有商业利用的专有权利,而AI仿声技术的使用则有可能侵犯这一权利。也有其他国家的学者,譬如美国学者,将之理解为歌手所拥有的公开权,但对于AI仿声究竟是否构成对歌手本人声音的使用,抑或是使用了与歌手声音高度相似的模拟信号,仍存在争议。这些问题目前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解答,这也可能会对AI音乐作品在数字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传播与使用带来不小的阻碍。此外,声纹作为个人可识别信息,AI模型对其的精准模仿也将涉及对于歌手隐私权的侵犯,并且带来有关个人信息处理和保护的合规问题。而这些法律问题,无一不指向一个更深层的伦理诘问——当一个人的声音不再归其所有并为其所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对于其身体的自主权也将被进一步消解?

AI技术与人类音乐创作绝非零和博弈

由此可见,音乐界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忧思并非空穴来风。一个残酷的现状便是,音乐人辛勤创作的音乐作品被用于训练AI模型,从而用来生成足以取代这些人类作品的AI音乐。有音乐人由此提出阻止AI音乐对人类创作空间的侵占。但在笔者看来,与其被动抵抗,我们更应积极适应、顺势而为,把握随之而来的巨大机遇。由AI生成的音乐作品,囿于其算法的底层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更像是在大量现有作品中取得一个平均值,其完整性和悦耳程度可嘉,但绝大多数创意平平,甚至同一流派的歌曲也有较高的相似度和重复性。因此,如果能够在保障人类音乐创作者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利用AI技术来生成那些对创新性要求较低的音乐作品,这在实现生产力巨大突破的同时,也将会激发人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真正的音乐创新当中。

AI技术与人类音乐创作之间的关系绝非一场零和博弈,音乐产业在拥抱技术革新的同时,也必须思考如何保护人类的原创作品和个人声音的自主权;而在天平的另一端,AI技术的迅速更迭也将不断启发音乐人思考在“取平均值的简单创新”能够被AI生成的音乐作品快速取代的技术背景下,如何增强持续创新的内生动力。

标签: 音乐 法律 李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