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6个类别实施统考,校考院校共38所
更新时间:2024-11-17 17:31 浏览量:1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7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类别。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
山东202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及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同一类别内具有多项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报阶段,可同时填报相应专业志愿。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
2025年组织校考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共有38所。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各校考高校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类别及录取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3个录取批次,3个批次依次进行。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破格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按照招生高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所有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本科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省级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专科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省级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专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不能相互兼报。
2025年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名单
2025年组织校考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等38所院校。
注:以上名单如有变化,以相关高校实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