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标注中的乱象之二——歌曲名称标注中的多一字与少一字
更新时间:2024-11-14 16:43 浏览量:10
根据百度百科
《游击队歌》,是贺绿汀作词作曲的歌曲,1938年1月1日在八路军干部晚会上,由贺绿汀指挥救亡演剧队首次演唱。
作品曾被电影《铁道游击队》选作插曲;
被收入大型音乐 舞蹈 史诗《东方红》中。
但在当下歌曲演唱、器乐演奏名称的标注中,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之”字,变成了“游击队之歌”?
电影《英雄儿女》插曲《英雄的赞歌》,由公木作词、刘炽作曲,张映哲配唱。
在人民音乐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电影·歌剧选曲》中,歌曲的规范名称标注为《英雄的赞歌》。
春晚舞台演唱此曲的截屏,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但在歌曲名称的标注中,“的”字却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变成了“英雄赞歌”。
后来以讹传讹,竟然无一例外的全部都变成了“英雄赞歌”?
本来,歌曲名称中多一字少一字,并不影响原来的意思,而且口语中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似乎没有必要咬文嚼字?
但在以文字形式表达的书面语言中,歌曲名称中的这种多一字少一字的现象,无论如何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而且张艺谋“的”老师,明显不同于张艺谋老师?
歌曲名称中的“的”字,明显不可或缺!
这是公然侵犯歌曲创作者们权益的一种违法的行为!
一旦歌曲的创作者们提起维权诉讼,侵权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作为作品的发布者,自然难辞其咎?
就连发布的平台,也难以逃脱应负的连带责任?
一个连歌曲的规范名称都无法保证的平台,怎么会与高端大气联系在一起?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解决此类简单的问题,应该不费吹灰之力!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解决呢?
歌曲名称标注中多一字少一字的乱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