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更新时间:2024-12-12 16:05 浏览量:5
中央音乐学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受中央音乐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音乐学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比选内容:中央音乐学院法律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20万元
4.服务周期:一年。
5.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参选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报名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9.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0.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4.报名方式: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