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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诉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

更新时间:2024-12-17 00:32  浏览量:3

12月16日,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消息,音著协诉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

音著协表示,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此前,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

近日,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予以维持。

音著协还表示:“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

“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

“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据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MCSC,简称“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编辑:小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