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景观与音乐地理研究的兴起
更新时间:2024-09-09 17:20 浏览量:42
声音景观(Soundscape)是近十余年中在人文地理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研究取向,意欲在我们熟识的文本、图像资料之外,强调声音在地方感和地方文化建构中的作用与意义。最早提出声音景观概念的是加拿大作曲家穆雷·谢弗。他在20世纪70年代初带领研究团队调查温哥华的“环境中的音乐”,最初目标是描绘环境中的噪声污染。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他们将调查的范围从自然声与人工声延伸到记忆声、联想声、文化声和社会声等。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一工作,穆雷·谢弗借用地理学的landscape概念,创造出Soundscape一词,即将声音视为人类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地将其定义为“声音环境”。具体来讲,作为声音环境的任何组成都被视为它的研究范畴。
穆雷·谢弗倡导的声音景观理论被其追随者尝试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如美国音乐学家谢勒梅在《声音景观:探索变化中的世界》中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并专门将声音景观定义为“一种音乐文化有特色的背景、声音与意义”。而更多的学者以《声音景观》期刊为平台,实现多个学科领域在“声音景观”研究主题上的对话和交流。该期刊刊载的论文普遍以与田野工作密切关联的“聆听”“声音漫步”为核心研究方法展开研究,所涉领域包括建筑学、声学、地理学、美学、音乐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生命科学等众多学科。
国内学术界对声音景观的认知始于音乐学界。汤亚汀在《西方音乐文化比较研究中的新概念》一文中,首先从音乐学的角度分析音乐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背后的环境特点。随后其他学者积极吸纳国外声音景观研究理论,在民族音乐学范式下,围绕“声音—人—环境”开启了声音景观研究,研究专题主要涉及传统音乐、城市音乐、仪式音乐,以“回归音乐”为研究要义,追溯音乐的构成、存在以及变化的过程和意义。音乐学界之外关于声音景观的研究始于21世纪初。基于不同的学术背景和学科研究范式,研究者对声音景观的研究主要是解析处于不同时空、不同族群的人对声音的感知、体验和记忆,注重听觉的接受在环境感知中的作用。
音地关系下的音乐地理学建构与发展
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早在先秦时期就为人所认识。如《吕氏春秋·音初篇》中就记载了夏后氏、涂山氏之女、殷整甲、有娀氏分别创造了东音、南音、西音、北音之事,表明当时人们已意识到音乐有东西南北之别。而《左传》中也有晋人师旷善演八风之说。这些都是人们关于音乐地域差异的最初认识。到了西周时期,人们对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解更进一步。《诗经》中用十五国风来反映音乐与地域之间的关系。先秦时期,人们不仅注意到音乐与自然地理环境关系密切,而且发现音乐与社会人文环境之间也有复杂的互动关系。《吕氏春秋》中有“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此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流辟、誂越、慆滥之音出,则滔荡之气,邪慢之心感矣”之说,孔子有“礼崩乐坏”之叹。
20世纪早期,受文化人类学“文化圈”理论思潮的影响,欧美音乐学者开始对世界音乐形态进行宏观比较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理论概念,如音乐文化圈、音乐方言区、音乐语言风格区、音乐文化区等以阐释音乐的地域差异问题。而从地理学背景展开的音乐地理研究则始于20世纪60年代,研究范式遵循文化地理学的理论方法,对音乐区划、音乐文化扩散、音乐现象的空间结构、音乐文化生态、音乐文化景观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讨论,这不仅与文化地理学密切相关,而且与民族音乐学关注音乐与当地文化之间关系的视角也有相通之处。
受人文地理学复兴的启发,音乐学界和历史地理学界几乎是同时有意识地运用学理阐释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如1991年出版的《汉晋文化地理》专辟一章讨论汉晋时期的音乐与地理环境,系统梳理了汉晋时期我国音乐的流变及其地域差异的形成,并试图从历史背景与地域文化的角度分析其形成机制。几乎同时,乔建中在多年民族音乐研究积累的基础上,在所撰《论中国传统音乐的地理特征及中国音乐地理学的建设》一文中指出,若要深入揭示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立足于音乐学,还必须积极借助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
随后,音乐地理学研究在地理学和音乐学两个学科分别展开:文化地理学者着重讨论不同音乐体裁的地理分布特点,探讨其空间格局形成的地理背景,研究的内容与对象主要集于中国传统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戏曲两个类别。这些研究带有鲜明的地理学倾向,长于从区域角度分析音乐空间格局的形成机制,但对音乐风格的辨别则明显受到研究材料的制约。而音乐学者的研究虽然从主题上看,对音乐地理的理解与文化地理学者一样,仍是以讨论音乐空间区划、地理分布、扩散变迁及与地理环境的关系等问题为主,但由于他们谙熟乐曲分析方法,使得他们在研究传统音乐地理分布时更能把握住音乐风格的内在差异。不过,随着音乐地理学的不断发展,学者们注意到声音景观在音乐与环境这一主题下可以为尚处于发展中的音乐地理学带来理论与方法的革命。
声音景观与音乐地理学研究范式的转型
地方作为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研究:一是作为空间层级中的地点、位置,二是作为一个具有独特品质的区域。对于地方的第二个层面,美国人本主义地理学家段义孚认为,地方是由经验建构意义的中心,它可以通过视觉、味觉、听觉直接感知,也可以借用文学、诗歌间接感知,并在感知基础上形成特有的地方意象。
尽管可感知的方式很多,但以往的文化地理研究者更愿意直接或间接采用视觉的方式去获取地方性知识,形成地方意象。这一研究路径使得那些无法用文本表达,甚至仅仅是难以用明确的语言表达的如气味、声音等文化要素被遮蔽,即使是以声音作为其主要研究对象的音乐地理学,也同样如此。
随着20世纪后现代理论对人文社会科学各个方面的冲击,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开始发生转变。其中之一就是调整了现代性理论中过于关注时间的倾向,空间开始受到学者们的重视,被认为在社会关系的生产中与时间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一研究范式的转变迫使地理学,尤其是人文地理学重新审视地方、空间和区域之间的关系,并意识到地方和区域是带有文化属性的空间,具有身份认同或情感印记的表征。既然地方的意义是通过表征呈现的,那么通过人们感官可获取的信息在认知地方过程中都应该具有同等价值。因此,声音景观概念的提出,对以可视文化为研究基础的文化地理学者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学者们意识到声音一直是人们认知世界、理解地方的方式之一。特别是,声音景观强调的是主观的聆听,相对比较客观的观看或凝视更能激发人们对地方的强烈情感,因而在地方感建构中的意义更为深远,对地方以及地方性的阐发无疑有着更为突出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地理学者开始关注声音景观问题。如法国学者对19世纪里昂城市改造过程中的声音景观变迁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19世纪里昂的城市改造使街道的宽度与布局以及建筑外立面发生改变,直接导致了城市声音景观在一个世纪内发生了重大变化。笔者曾通过对陕北民歌的地域传播历程进行梳理,讨论了标志性声音景观和符号性声音景观在政治因素影响下的转化,以及地方记忆在陕北民歌传播中的作用。
由声音景观概念的产生、发展以及研究现状可知,其要义在于强调声音与环境的关系,这不仅与文化地理学的经典论题文化生态相契合,更重要的是将声音在感知地方中的重要性阐发出来,揭示声音在表征地方文化中的作用与意义。这正与近年来文化地理学研究中对景观、环境、地方等地理要素赋予社会文化意义相一致。其中,新文化地理学因为更关注文化政治的内涵与外延,使得声音景观和音乐地理研究结合成为揭示声音与环境,或者是音地关系的重要方式:透过音乐在地方感形成中的价值,分析与研究地方/空间及其表征获取文化/社会意义的过程,进而拓展与深化文化地理学对人地关系的研究,推动基于中国本土社会文化特质的文化地理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