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狂欢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演唱会

最新发布!事关陕西高考!

更新时间:2025-01-23 22:34  浏览量:2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4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考科目由考生从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考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考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不公布原始成绩,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分数呈现,并计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首选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即普通类(历史)与艺术类(历史)、体育类(历史)考生共同排列位次,普通类(物理)与艺术类(物理)、体育类(物理)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复审办法的通知》(陕招委〔2021〕1号)执行。

三、录取规定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考科目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一)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均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其他特殊要求等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考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保送生,强基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单招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核类单招等提前单独录取招生类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本科提前批次

(1)普通类

军校招飞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在普通类其他院校及专业之前完成投档录取。

普通类分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特殊要求院校及专业、其他院校及专业共4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

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特殊要求院校及专业包括综合评价招生、民航招飞、司法类院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其他院校及专业包括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本研衔接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等其他院校及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2)艺术类

分为本科校考段和本科统考段。

本科校考段为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本科统考段为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3)体育类

包括所有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2.本科批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分段依次设置在本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院校专业组,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3.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1)普通类

分为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和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共4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

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定向培养军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航海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2)艺术类

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3)体育类

包括所有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4.高职(专科)批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组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三)划线办法

1.普通类

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2.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线、本科和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3.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线、本科和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

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

艺术类(历史)、艺术类(物理)、体育类(历史)、体育类(物理)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类(历史)、体育类(历史)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历史)志愿,艺术类(物理)、体育类(物理)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物理)志愿。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4.征集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后,各批次各类型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至少组织一次征集志愿。

(五)投档录取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均区分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模式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高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是否在陕增加计划,并完成计划调整。我省根据各高校最终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正式投档按执行计划数的100%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考生填报若干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未满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高校可在比例内就具体投档数量提出书面申请,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高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00%补充投档。

艺术类本科校考段录取时,我省将填报该段志愿且有关高校校考专业合格(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艺术类本科统考段和高职(专科)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记为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体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控和应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信息服务。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建立健全科目引导机制。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和辅助系统开发。加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多措并举净化考试环境。落实适应性演练、考试招生组织、基础教育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经费保障,为我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加强改革培训,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媒体宣传改革成果。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要积极倡导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努力营造良好的选才育人环境。要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