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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坤索赔50万!网红哭诉“天塌了”:恶搞明星的边界到底在哪?

更新时间:2025-03-12 17:09  浏览量:1

歌手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的消息冲上热搜。这对自称“农村草根”的博主因模仿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甚至在直播背景中P上综艺LOGO,被索赔50万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杨坤方怒斥其“贬损形象”,而博主则崩溃喊冤:“我们连名字都没提!”

“四川芬达”的视频中,杨坤的标志性动作、沙哑嗓音被夸张复刻,标题如《泰坦尼克号之坤英》更影射其与那英的互动。虽未直呼其名,但“阿坤”“英子”“姓刀那小子”等谐音梗,以及恶搞杨坤与刀郎的“乐坛倒退”言论,被网友认为“针对性极强,暗含贬义”。法律专家指出,即便未点名,若公众能通过特定元素联想到明星,且内容带有侮辱性,即可构成名誉权侵权。

舆论场掀起激烈争论。支持杨坤者认为,网红“吃相难看”:“用《好声音》LOGO引流、直播收徒变现,分明是蹭明星红利!”反对者则嘲讽杨坤“格局太小”:“全网模仿者那么多,为何单告草根?”更有网友翻出“鹿哈”“王二博”等山寨明星案例,直指模仿经济背后暗藏暴利与侵权风险。

此案折射出短视频时代的灰色地带:博主靠“擦边球”吸粉,明星却面临形象被“薅羊毛”的困境。律师分析,即便未直接牟利,若利用明星标志性特征(如造型、经典语录)引发公众误解或贬损,仍可能踩法律红线。中国社科院专家呼吁,平台应建立“恶意玩梗”审核机制,创作者则需守住“尊重”底线。

“四川芬达”案尚未宣判,但其结果或成行业分水岭。若杨坤胜诉,将为“山寨明星”划下红线;若博主免责,恐助长“以恶搞换流量”的风气。正如网友所言:“玩梗是网络灵魂,但法律是底线。”在流量至上的时代,如何在创作自由与尊重权益间找到平衡,仍需理性与规则的共同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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