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场演唱会变闹剧!杨坤含泪起诉36万粉网红:恶搞的底线在哪里?
更新时间:2025-03-14 01:06 浏览量:2
“我们被明星杨坤老师告上了法庭,我们的天塌了。”
这句带着东北口音的“哭诉”,来自抖音网红“四川芬达”的道歉视频。两个自称“农村出身、没文化没背景”的段子手,靠着模仿杨坤的造型、翻唱他的歌曲、复刻“32场演唱会”的经典梗,半年狂揽36万粉丝,却在最近收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杨坤以“网络侵权”为由,要求他们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讽刺的是,这场看似“明星欺负草根”的戏码,评论区却一边倒支持杨坤:“这哥俩早该被告了!”“杨坤还是太能忍!”
为什么连网友都喊“起诉晚了”?
当搞笑变成“寄生式流量”,法律的红线究竟在哪?
点开“四川芬达”的争议视频(现已下架),你会看到这样的画面:
- 造型“复刻”:油腻背头、紧身皮衣,刻意模仿杨坤在《中国好声音》的导师造型;
- 台词“玩梗”:“阿坤是中国内地实力派歌手,手握32场演唱会”“黄焖鸡米昆”“拉布拉昆”……
- 动作“魔改”:扭曲表情、夸张甩头,连杨坤标志性的“踩烟头”动作都被演绎成抽搐式表演。
更微妙的是,他们的直播背景赫然P上了《中国好声音》的LOGO,甚至暗讽“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15年”(刀郎躺枪?)。网友直指:“这已经不是模仿,是拿杨坤当流量血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一针见血:“即便不提名字,当公众普遍认为内容指向特定人物,且带有丑化、贬损性质时,已构成对姓名权、名誉权的侵害。”
杨坤的“忍”早有伏笔。
早在去年10月,“四川芬达”的首批视频就被平台强制下架,账号封禁7天;但他们解封后变本加厉,继续发布更露骨的模仿内容,直到二次封号30天。这期间,杨坤仅在直播间怒斥过模仿者“太恶心”,却未采取法律手段。
讽刺的是,网红的“委屈”成了流量密码:
- 自称“杨坤粉丝”,却用“农村出身”博同情;
- 强调“没提名字”,却处处埋梗让网友自动联想;
- 哭诉“账号被封”,却借机涨粉引流。
正如网友@八方旅人吐槽:“蹭完流量再卖惨,妥妥的‘道德绑架’!”
模仿明星本无罪。周杰伦曾对模仿者大方回应:“都是努力生活的伦。”但“四川芬达”们踩中了三条红线:
利用明星形象直播引流、招募徒弟剪辑,涉嫌不正当竞争;
用“拉布拉昆”等侮辱性称呼,丑化明星公共形象;
缺乏原创内核,完全依赖解构他人IP获利。
对比案例:
- 鹿哈:早期模仿鹿晗,后转型原创内容;
- 粥饼伦:摆摊烙饼不碰瓷周杰伦歌曲;
- 云南阿辉:模仿科比但注明“致敬”。
结论很明确:模仿可以搞笑,但不能吸血!
这场官司的结局尚未宣判,但已给全网敲响警钟:
- 对明星:宽容≠纵容,及时维权才能遏制恶意模仿;
- 对网红:流量≠免死金牌,创作须尊重他人人格权;
- 对平台:下架封号≠解决问题,需建立侵权预警机制。
正如网友@宋小马所说:“不是杨坤格局小,是某些人把互联网当法外之地太久了!”
当“搞笑”变成“吸血”,当“致敬”沦为“碰瓷”,我们是否正在纵容一场集体失格的流量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