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AI音乐版权秩序,各界有话说!
发布时间:2026-01-26 19:10:36 浏览量:2
从“AI孙燕姿”到如今的AI歌手、AI音乐创作平台等,短短不过两三年,AI已深度影响并重构整个音乐产业,涌现出酷狗AI歌手“大头针”、
网易云音乐
“
网易
天音”、字节跳动“海绵音乐”、
腾讯音乐
“启明星”等一批亮眼产品。
AI技术的快速应用给音乐创作带来无限想象,同时也带来版权保护新挑战。在此背景下,该如何规范市场版权秩序,推动AI音乐创作繁荣、产业健康发展?来听听业界各方的声音。
产业
“产业链合力共建AI音乐生态体系”
当下,AI音乐正在从C端自娱自乐的工具发展为B端的生产力工具,成为音乐产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国内也已经涌现出“漫游会议室”等广受认可的优质AI音乐人、AI歌手。“在网易云音乐平台上,‘漫游会议室’的AI歌曲《美猴亡》《菩萨鱼》等作品,上线几个月后广获好评,被许多用户认为是AI创作的巅峰之作。这类优秀的AI创作者和平台上的优秀独立音乐人一样,都将获得流量扶持。”网易云音乐方面表示。
如何规范市场版权秩序,推动AI音乐创作繁荣?网易云音乐方面认为,需要行业共同构建一套健康、可持续的AI音乐生态体系。从音乐创作到内容分发,从版权管理到内容治理,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各方共同加强创新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AI音乐技术正在激发人的创造力。随着AI辅助创作工具的快速发展,音乐人、普通用户使用工具更便捷、成本更低,脑海中的各类创意都有机会被快速实现。”网易云音乐方面表示,在此过程中,AI技术能系统性地激发音乐人、音乐爱好者的创造力,这有利于激励音乐创作,助推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学者
“产业繁荣需从‘对抗’转向‘共生’”
“AI歌手的出现并非是对音乐艺术的‘终极审判’,而是一次深刻的产业重组。这虽然引发了‘算法洗歌’的乱象,但也极大地拓宽了音乐供给的边界。”作为一名音乐产业的长期观察者,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创新研究院院长张丰艳看好AI音乐,认为未来市场将出现明显的分化:年产值
数百亿
元的功能性音乐市场将由高效率、低成本的AI接管,而占据产值核心的明星产出和艺术性创作,其溢价将更依赖于“人格化”的深度共鸣。
面对飞速发展的AI音乐,规范市场版权秩序更为迫切。“我建议将法律规则与技术手段硬性挂钩。”张丰艳建议:
∎首先,推行“强制标识与数字指纹”制度。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所有AI生成内容必须嵌入隐式数字水印,并在发布界面显著标明“AI合成”字样。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是为了在
海量数据
中建立溯源机制。当AI歌曲与人类原创作品在分发权重上产生冲突时,平台需要有清晰的数据标签来进行分类管理。
∎其次,建立“数据集体许可”与“声纹收益分配”闭环。目前AI模型训练对版权库的无偿占用是行业的最大痛点。应推动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组织牵头,向AI开发商收取“训练授权费”,参考目前短视频背景音乐约5%至10%的版税分成模式,将收益返还给词曲权利人。如在国外的某平台上,针对使用授权音乐且时长超过1分钟的UGC视频,广告收入按20%归创作者,80%归音乐版权所有者和平台。
∎再次,确立“声纹人格权”的商业化路径,鼓励职业歌手通过租借“AI数字分身”获取版税。例如,一名知名歌手可以将声纹授权给1万名创作者使用,每首生成歌曲支付极小额度的“声纹使用费”,这不仅有助于解决侵权纠纷,更能为音乐人开辟全新的收入渠道。
此外,张丰艳还建议在立法层面明确AI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将声音权正式纳入人格权保护范畴。同时,技术研发应聚焦于版权存证,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作品从训练到生成的全链路监测,将维权成本降低80%以上。“产业的繁荣需要从‘对抗’转向‘共生’,只有当每一份AI调用的数据都有迹可循、每一份产出的价值都有据可分时,技术才会真正成为人类创意的‘扩音器’,而非掠夺性手段。”张丰艳强调。
协会
“创新制度机制打造创作‘新利器’”
“AI歌手代表了音乐创作面向公众平权的趋势,使更多人能够低成本参与音乐创作。但这也带来了原创性稀释、艺术价值争议等问题。”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表示。
对于如何推动AI音乐创作繁荣,周亚平认为,首先,建立分级授权体系,根据使用场景,如个人娱乐或商业用途,制定不同的授权标准;其次,依法进行翻唱和传播,翻唱任何已有作品必须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传播翻唱内容也必须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依法依规是平台和开发者的责任,更是每一位传播者的责任;再次,发展版权识别技术,开发能够识别AI内容中使用版权元素的技术工具;此外,设立行业自律组织,由行业社会团体及企业共同制定AI音乐伦理准则。
对于如何规范市场版权秩序,周亚平提出四点建议:其一,明确法律框架,针对AI生成内容,建议用数字资产予以保护,国家应该就日益丰富的数字资产制定相应的法律对其健康发展进行规范,这其中应包括AI大模型生成的内容。如果对AI内容强行通过修订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来界定,则会彻底破坏著作权保护旨在激励人类创作的基本逻辑,这种做法并不可行。其二,建立集体管理职能的延伸,扩展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涵盖AI使用场景,包括版权内容的训练使用和后期收益的分配中涉及训练数据内容的版权方应收报酬的一站式收取和转付。其三,开发AI音乐版权标准化协议,规范流程。其四,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用户对AI使用他人版权的认知,提升尊重版权的意识。
“总之,AI技术正在重塑音乐产业生态,未来可能形成人类创作与AI辅助创作相辅相成的新格局。在这一转型期,平衡创新激励与版权保护、技术自由与文化传承,创新制度机制,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周亚平表示,技术、法律与商业模式的协同创新,才能让AI真正成为音乐创作的“新利器”,而非“替代品”。
(窦新颖)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构建AI音乐版权秩序,各界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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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曹雅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