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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3112!上海大学等你网上确认!

更新时间:2024-10-26 14:26  浏览量:1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网上确认公告

一、 上海大学考点(3112)

网上确认受理范围

(一) 符合本考点(3112)报考资格且完成报名并已成功缴费的考生:

1. 报考上海大学和海南省各招生单位的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报考上海大学和海南省各招生单位且能够提供2024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社保正常缴费情况的往届生(2024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最近3个月的本市社保缴纳证明);

3. 报考上海大学和海南省各招生单位且户口为上海的考生;

4. 所有报考上海大学艺术学(代码为130100,音乐学院培养)、音乐(代码为135200)、美术与书法(代码为135600,01—06研究方向)、设计(代码为135700)、设计学(代码为140300)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

5. 所有按同等学力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此类考生无需提供上海社保记录;

(二)除以上五类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报考上海大学及海南省各招生单位的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或参加初试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确认方式

上海大学考点(311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系统同时支持PC 端和手机端。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确认入口: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三、 网上确认时间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逾期不能上传。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00。

考生须于上述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必须完成上述手续且考点审核通过,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强烈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021-66133763

五、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

材料及标准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彩色证件电子照

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请用白色或蓝色背景);

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2/3的比例为宜;

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以上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二)本考点部分考生需上传的材料:

1.网上报名时显示“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注意:往届生如正在进行学历认证,须上传《承诺书》

2.其他材料

注:“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可通过各区县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随申办”App或小程序等渠道获取,本考点可接受的缴费情况为:已缴费、视同缴费或在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上注明清楚补缴月份的情形。

3.同等学力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CET-4),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证明(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者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

4.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校级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参加考试、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审核结果反馈

(一)考生按要求上传材料后,审核结果一般会在36小时内通过系统或手机短信反馈考生(如集中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可能延时)。

(二)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

(三)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采取补救措施,以免耽误考试!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三)因特殊原因(身份证遗失、正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导致网报信息确认期间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在对应的材料上传页面提交证明材料(身份证挂失回执,办理学历认证的受理回执或网页截图),并在证明上说明原因,加注“本人承诺信息属实,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并亲笔签名。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八、诚信考试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请各位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上海大学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