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6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20:43:31 浏览量: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人,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在读证明(加盖公章),明确所学专业名称和学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西安音乐学院2026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7.各岗位要求学科专业(类)名称及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曾有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网址
进入“西安音乐学院招聘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有关要求如下:
(1)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上传附件材料时,须根据系统提示下载《西安音乐学院2026年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和签名(手签)后以PDF文档格式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本、硕或本、硕、博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应届毕业生本科或本、硕学习阶段要求同上,硕士或博士阶段限上传有效在读证明(加盖公章)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
(3)材料内容。各岗位报名须提供的业绩成果等材料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也可上传其他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4)材料格式及大小要求。附件材料格式主要为pdf、jpg等常见图文格式或mp3、mp4等常见音视频格式,如材料较多请压缩为rar等格式文件后上传。每个附件不超过50M,如音频或视频文件容量过大,请先上传至哔哩哔哩bilibili(仅限此视频网站),并将网址链接以doc或docx等文档格式上传。
(5)材料真实性要求。提交的音视频材料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8日—2026年2月2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和上传的各项信息和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四)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文化素质。
笔试同一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学校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可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聘管理系统查阅。笔试通过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五)面试
笔试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参加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专业知识、试讲、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实行总成绩制,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综合考察时间、地点以及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七)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考察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费用自理。
(八)公示
各项考核考察通过者报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按人事代理管理,具体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提供科研支持经费,实施目标任务管理,任务期内就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艺术实践等业绩成果进行考核。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rsczp@xacom.edu.cn
(联系邮箱,拒收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在招聘管理系统主页认真阅读“应聘须知”,若您首次登录在招聘岗位栏目无法浏览“应聘须知”或无法找到申请岗位按钮,请尝试重新登录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招聘管理系统不支持macOS操作系统设备,不支持平板电脑和手机操作系统。
2.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应聘者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和邮箱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有关通知统一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发布,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期编辑:邬备莎
校对:陈思瑜
